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的意见(试行)》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工商监管制度改革,我局决定从2014年起,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提交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至7月31日。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均须按时限规定通过“西安红盾信息网—企业年报业务系统”提交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 企业通过“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西安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xags.gov.cn)登录企业年报业务系统提交年度报告,不需到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