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免征所得税”,请问,外国投资者指的是个人或是企业?如果包含企业,则与预提所得税规定的外国企业取得我国境内的股利需扣缴预提所得税有无矛盾之处? 答: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免征所得税是以前外资企业所得税法19条规定的优惠内容,目前已经取消。外国投资者包括企业,实际上是没有矛盾的。 比如中法双边税收协定第九条股息 第一条,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缔约国的另一方征税; 第二条:然而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可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 因为协定是特别法,税法是一般法,特别法优先一般法,所以并无矛盾。 |